技術文章
- 2013-11-26 12: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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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
1.一般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目的
指導和規范檢定人員正確地從事壓力(真空)表的檢定、修理工作。
2一般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段(站)計量室檢定人員在其崗位上從事的壓力(真空)表的檢定、修理工作。
3.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人員要求
該項操作人員應是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經上級計量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一般壓力表"計量檢定員證書的計量檢定人員。
4.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工裝量具
應配備不小于被檢壓力表測量范圍的0.4級彈簧管式精密壓力表和真空表一套或二套做為標準表,和壓力校驗器(包括油水分離器)、真空校驗器等配套設備,以及檢定修理所需的起針器、螺絲刀、剪刀、鉛封鉗和鉛封、汽油、藥棉等工具用品。
5.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操作程序
5.1 準備工作
5.1.1 根據被檢表量程選取同量程標準表和大于其量程的校驗器,檢查標準表標簽是否在有效期內。
5.1.2 將標準表和被檢表裝在校驗儀上,被檢表若是氧氣、乙炔等禁油表,則應安裝在與油水分離器連接的禁油接頭上,檢查和調整校驗器,排除油路中的空氣,使各部位作用良好。
5.1.3 觀察檢定室溫、濕度表,看溫、濕度是否達到檢定規程要求,即溫度(20±5)℃,相對濕度≤85%,否則,應進行調控使其符合要求。溫、濕度實測值應填入"壓力表檢定記錄"。
5.2 檢定、修理
5.2.1 外觀檢查:用目力觀測其外形、標志、讀數部分、表盤內容等應符合檢定規程中(4.1)的要求,并在"壓力表檢定記錄"上記錄檢查結果。
5.2.2 零位檢查:用目力觀測,對帶有和沒有止銷的壓力表均應符合檢定規程中(4.2)的要求,并在"壓力表檢定記錄"上記錄檢查結果。
5.2.3 示值誤差、回程誤差和輕敲位移的檢定:
5.2.3.1 對壓力表示值檢定按標有數字的分度線依次(升壓或降壓)進行。
5.2.3.2 檢定時,逐漸平穩地升壓(或降壓),至標準標指針指準相應分度線時,讀取被檢表示值。然后輕敲被檢表表殼,再讀數,記錄輕敲后示值和輕敲位移(輕敲前后示值之差)。當示值達到測量上限后,關閉被檢表供壓閥,切斷壓力源(或真空源),耐壓3min,觀察壓力表耐壓情況,并記錄。然后按原檢定點平穩地降壓(或升壓)倒序回檢。
5.2.3.3 示值誤差(表殼輕敲前、后示值與標準表示值之差)、回程誤差(同一檢定點,在升或降壓和降或升壓時,輕敲表殼后示值之差)以及輕敲位移和指針偏轉平穩性均應符合檢定規程第3條的要求。
5.2.4 若被檢表是壓力真空表,對真空部分進行檢定:將被檢表和標準真空表安裝在真空校驗器上檢定,應符合檢定規程要求,并記錄檢定結果。
5.2.5 若被檢表是特殊壓力表,要進行附加檢定:對氧氣壓力表的無油脂檢查、帶檢驗指針壓力表的檢驗指針的檢查、雙針壓力表雙針影響的檢查以及電接點壓力表絕緣電阻和設定點的檢定,均要執行檢定規程要求,并記錄。
5.2.6 各項檢定結果均填入"壓力表檢定記錄",并對檢定數據進行計算和處理。記錄的填寫執行《質量記錄管理》指導書。
5.2.7 檢定結果符合規程技術要求的,為檢定合格,填寫計量合格標簽,粘貼在被檢表表盤玻璃內側,安裝完畢后打上鉛封。
5.2.8 檢定結果不符合規程技術要求的被檢壓力表,要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反復的調整、修理和檢定,直至達到最佳狀態。
5.2.9 修理后的被檢表應重新執行5.2.1-5.2.5程序。
5.2.10 對損壞嚴重,確實無法修復的,應填寫"計量器具報廢單",經計量室負責人審批后給予報廢,被檢表粘"禁用"標簽。
6.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收尾工作
6.1 檢修完畢后,將油管路中壓力釋放,恢復校驗器到初始狀態。拆下被檢表,存放在"已檢"區域,拆下和擦拭標準表,放回原處妥善保管。
6.2 整理工具用品,擦拭校驗器和工作臺面油污。
7.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相關/支持性文件
7.1 《JJG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計量檢定規程》;
7.2 《質量記錄管理》指導書。
8.壓力表計量檢定規程記錄
8.1 "壓力表檢定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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